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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〉的决定》

 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

 

5.3.1  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,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灌水试验持续1h,不渗不漏。

 

5.3.2  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,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对照图纸检查。

 

5.3.3  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‰;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,应符合表5.3.3的规定。

 

表5.3.3  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

 

       

 检验方法:水平尺、拉线尺量检查。

 

5.3.4  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
 

5.3.5  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。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。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,不得小于100mm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观察和尺量检查。

5.3.6  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.3.6的规定。

表5.3.6  悬吊管检查口间距

 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拉线、尺量检查。

 

5.3.7  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.2.16的规定。

 

5.3.8  雨水钢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.3.8的规定。

表5.3.8  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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